近期,重庆一家旧书店火了。这家书店因登上《人民日报》成为“网红”,每天吸引了众多来拍照的市民和游客。70岁的店主立了个规矩——拍照可以,拍完照得买一本旧书。这样的“霸王条款”不但没有引起拍照者的反感,还引来了不少回头客,找他荐书。 旧书店设“霸王条款”迎来叫好声,究其原因,和店主与书迷希望通过买书的方式引起大众对阅读的关注有关。进阶“网红”后,这家店成为年轻人的“拍照胜地”,每天来拍照的人比读者、买书的人还多。按店主的话来说,他认为书店是读者的,读者进店后自己不会轻易干涉他们,但他希望进来拍摄的人沾着一身书香回到家里,通过买书与书本产生互动。 店主倡导读书的初衷是好的,拍照买旧书对限制“拍客”数起到一定作用,也可以为书店带来经济支持。只是,拍照买旧书的做法虽然明确规定了收费项目,也征得大部分消费者的同意,但其仍属于强制消费的范畴,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嫌疑。 旧书店是传承人文精神的地方。旧书虽然看上去过时了,但书中蕴含丰富的知识,特别对于那些喜欢历史的人来说是难得的珍品。部分人为摆拍而来不仅影响他人阅读,化着浓妆、四仰八叉“瘫”在书堆里的形象也与“书店的气质”不符。 书本不是道具,书店该有书店的样子。与其让旧书店制定规则减少拍摄,不如众人行动起来,自觉抵制以收获点赞数为目的的书店摆拍行为,再来书店“打卡”时,用翻书声替代快门声,将点赞数转化为知识量,在翻动的书页中觅寻“黄金屋”的乐趣。(林瑶) |
“打卡黄金屋”书本并非道具
信息来源:doojoo.com 时间: 2022-04-28 浏览次数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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